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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记分标准
2016/09/30  

研究生德育分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及助管等活动情况所获积分,具体评分如下:

学术活动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学术活动,每次记1.0分;

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学术讲座,每次记0.5分;

参加二级学院、教研室学术讲座,每次记0.2分。

文体活动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文体活动,每项活动记1.0分;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每项活动记0.5分;

参加二级学院、教研室组织的文体活动,每项活动记0.2分。

社会实践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记1.0分;

参加学校、研究生院及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记0.5分;

参加教研室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记0.2分。

助管工作(该项记分最高不超过2分)

参与学校、研究生院及二级学院助管工作,每项工作记0.5分;

参与教研室助管工作,每项工作记0.2分。

德育记分的使用:研究生德育分作为评选各种奖学金及评秀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年的德育记分总分硕士研究生要求≥10分,博士研究生要求≥5分,总分不达标的研究生不予毕业。

注:研究生参加活动时携带个人的德育记分卡,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在德育记分卡主讲(持)人处盖章,由二级学院审核后予以记分(在德育记分卡研究生工作部盖章栏)并盖章。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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