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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0/09/25 护理学院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护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免试生的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专升本不列入推免范围),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未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实验动手能力强,实验成绩优秀,思维逻辑清楚,反应敏锐,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荐免试生的名额分配

根据我院护理学2021年拟毕业的学生人数,学校批准我院推免人数共计8人。

三、免试生的推荐方式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对具备推荐条件的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排名,并严格按照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推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一)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 = 学生历年考试成绩平均分 + 综合测评加分

学生历年考试成绩平均分由教务处提供,2017级辅导员负责对接。

综合测评加分由护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获奖等情况进行统计,经学院学术专长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后,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确认。

(二)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1、加分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在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将学生外语水平、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创业能力等指标纳入推免生遴选评价指标体系并给予加分,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2、加分细则

(1)外语水平

除英语专业外的其余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者加2分;

‚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学生获专业八级证书者加2分。

(2)参军入伍服兵役

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1分;

‚在校服兵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者每次另加0.5分;

ƒ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者每次另加2分;

④ 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者,直接推免。

(3)到国际组织实习

实习一个月以上加2分。

(4)科研成果

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且作者署名单位须有“贵州医科大学”字样,标准如下:

①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加3分;

②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北图核心期刊论文加1分;

③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技源核心期刊论文加0.5分。

(5)参加与学业相关竞赛获奖

(5)-1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国际竞赛

① 获一等奖加3分;

② 获二等奖加2分;

③ 获三等奖加1.5分。

(5)-2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全国竞赛

① 获一等奖加2分;

② 获二等奖加1.5分;

③ 获三等奖加1分。

(5)-3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省级竞赛

① 获一等奖加1分;

② 获二等奖加0.5分;

③ 获三等奖加0.3分。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① 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加1分,参与人0.2分;

② 省级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加0.5分,参与人0.1分。

(7)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生”及其他荣誉称号

① 获全国表彰其中任何一项,加2分;

② 获省级表彰其中任何一项,加0.5分。

3、其他需说明事项

(1)学生在除参军入伍服兵役以外的其他指标体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2)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3)参加过志愿服务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等学术专长加分的,需在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后予以加分,否则不加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含课题或论文指导老师等)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及学术专家审核小组进行认定。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学术专长,除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外,提交学校及推免系统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推免工作组织实施及日程安排

(一)领导机构和组织实施部门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细则。

护理学院2021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 英

副组长:刘志燕 王秀红

2、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细则的具体实施。

护理学院2021年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王秀红

成 员:卢海霞 毕 丽 王晓玲 马景瑶 王芸芸 陈 娇 陈 瑜

(二)推免工作日程安排及工作内容

1、9月23日,启动护理学院2021年推免工作。召开2017级辅导员及有关人员会议,传达《“推免”通知》精神,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推免工作启动,做好推免申报。

2、9月24日,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提交到研究生院。

3、9月24日至25日,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发学生知晓,同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学生提交申请,由2017级辅导员及班级学生干部根据推免条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推免资格及加分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再次审核。

4、9月25日,根据学生申请材料,成立学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5、9月26日至9月28日,学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及班级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审核鉴定及答辩完成后,工作小组及时汇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推荐。

6、9月29日,将填写完整的《贵州医科大学各专业应届毕业生(2021届)推免生推荐名单》纸质(盖章)及电子档、确定的推免生的推免申请、填写的《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护理学院联系人:卢海霞 13984821735

五、推免工作的监督

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护理学院党政领导对本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学院纪检委员、研究生院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88416212(校纪委)、86908282(研究生院)、88416218(护理学院纪检)

护理学院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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