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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技能实验室管理制度
2020/07/23 护理学院 

(一)实验室人员必须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二)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对各教研室实践教学的开展进行管理协调,各专业任课教师以教研室为单位及时与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沟通,相互协调支持,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对各教研室实践教学场所安全进行抽查,各教研室每学期按时上交实验室运行情况记录本、安全检查登记本和实验室开放记录登记表。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以教研室为单位管理总的实验设备与用品,各教研室负责各专业实验室用品分类、编号、存放与规范使用,确保账、卡、物相符;使用人员应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各教研室做好各专业实验场地设备用品的保管、维护与使用记录,并按时将相关资料提交实验室存档。

(五)物品使用过程中以节约为原则,有计划的使用低值易耗品,并及时根据教学需求申报需添置的设备和物品。

(六)实验室的场地、仪器设备、物品等为教学服务,原则上设备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在不妨碍教学情况下,经学院分管领导与实验室主任批准,办理借还手续。

(七)不定期抽查各实验室安全记录、实验室开放和运行情况,实验教师教学情况及教案等。

(八)师生进入实验室,应做到着装整齐、仪表整洁、遵循护理行为规范;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如有教学仪器损坏,应及时登记、上报。

(九)实验室的场地、仪器、设备等为公有财产,严禁任何人挪作私用。

(十)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操作规范,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十一)实验室人员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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