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护理专升本助读班学员:
201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审核、办理工作即将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资料进行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办理毕业条件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及转考符合规定。
(二)办理时间
1.毕业证认证时间:2013年11月21、22日两天。请携护理大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明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及身份证原件到护理学院三楼右侧第一间办公室曾老师处进行专科毕业证认证。
2.毕业材料初审时间:2013年11月28、29日两天。请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标准的二代身份证相片电子版及同底纸质相片1张、及有关资料到护理学院三楼右侧第一间办公室曾老师处进行网络办理、三楼左侧第四间办公室找付老师交办证纸质资料及办证费用(50元)。需提供资料如下:
(1)《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表》的存根联。
①由办证老师(曾老师处)打印,学生必须本人填写、签字。
②须粘贴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标准身份证照(蓝底)1张照片,并交电子格式照
(2)考生姓名变更者,需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照片的有效证明。
(三)特别强调
1.相片要求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蓝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
2.电子照片以考生申请办证的准考证号命名(必须保证准考证号准确无误,否则不予办证),并附同底一寸纸质照片(纸质照片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不予办证)1张。此次办理毕业证仍以电子照片为准,纸质照片用于初审表核对信息,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此次将不予办理毕业证。
3.为确保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的毕业生初审表(存根联)中各项考生基本信息的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如因别人代办或本人审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
4.有2个(含2个)以上准考证的考生请在审核资料前带上身份证到省招考中心自考科(花香村,电话:5952553)进行档案合并,如旧准考证遗失者,请带上成绩合格单。
5.在进行专科毕业证查询时,如无法查询的,需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能被查询,但不能被链接的,需交查询报告及毕业证复印件(学生电话号码留其后)。
请每位学员严格按上述要求及时间办理手续,逾期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