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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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以前 |
申请人完成申报书初稿,将初稿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A4纸普通装订)交到所属二级部门。 |
1月15日 |
各二级部门科教科将本部门的申报书初稿电子版、纸质版以及汇总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科技处。 |
1月17日-19日 |
邀请校内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书进行打分,作为“学术新苗”项目立项参考依据。 |
1月22日下午 |
将申请书修改意见返回,各申请人对照意见修改申请书。 |
2月25日以前 |
申请人完成申报书第二稿,将电子版交到所属二级部门。 |
2月25日 |
各二级部门科教科将本部门的申报书第二稿电子版以及汇总清单(电子版)发到科技处邮箱。 |
2月26日 |
邀请校内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选,选出质量较高的申请书送校外专家修改,其余申请书由校内专家修改。 |
2月27日 |
邀请校外专家对申请书电子版进行通讯评审和网络修改。 |
3月1日-31日 |
科技处继续宣传和推进以下工作: ①.3月10日前返回专家修改意见,各申请人对照意见再次修改申请书; ②.视疫情情况决定是否邀请校外专家来我校面对面指导标书撰写; ③.进一步去各二级部门推进申报工作; |
4月5日以前 |
各位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善申请书撰写,并通过系统提交给科技处,纸质版一份交二级部门。 |
4月5日-10日 |
集中进行伦理批件盖章备案,各二级部门将审核过的申请书交科技处,并提交本部门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名单。 |
4月10日-16日 |
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校内初评和意见反馈,有问题的申请书进行修改和补漏。 |
4月16日 |
科技处在系统中完成申请书提交。 |